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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简介 内设科室
单位名称188金宝博 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民健康政策,研究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负责健康建邺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研究提出健康建邺建设的政策建议、制度措施和职责分工并协调实施。统筹全区健康促进与健康服务工作。
(三)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公共服务,提出医疗服务和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贯彻实施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负责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五)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六)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人口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七)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监督实施国家颁布的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全区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地方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九)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职业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推进全区卫生健康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
(十一)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发展规划相关任务。
(十二)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三)拟定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十四)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等工作。
(十六)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卫健系统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姓名宁振奎
单位地址188金宝博 江东中路269号10楼
邮政编码210000
联系电话025-8777805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科室名称科室职能
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保密、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系统的年鉴编辑工作;负责机关和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职称、人才招聘等工作;负责对“12345”工单办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督办、考核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卫生系统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规划财务科
负责卫生健康规划、信息化建设、统计、财务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区卫生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制定卫生健康信息的技术标准、运行规范、规章制度;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年报及各项统计报表汇总。贯彻执行卫生健康经济政策;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系统结算中心日常工作。拟定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基层卫生健康科
负责医改、基本医疗、科教、药事管理、中医、基本公共卫生等工作。承担区深化医改暨区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并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新技术和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普及工作,负责全区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发展规划和卫生科技信息管理,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基本药物遴选、采购、配送、使用,指导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药品集中采购中心日常工作。拟定全区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医药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工作。
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
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区级审批权限范围内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健康产业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全区卫生健康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地方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担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健康促进科(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责拟定健康建邺建设职责分工方案、年度计划和相关制度,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对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推进健康建邺建设的指导与督查、考核和评估。开展重大问题调研。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街道的创建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卫生应急与疾病控制科
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和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指导与考核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协调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医疗保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拟定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治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承担区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妇幼健康科
拟定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母婴健康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避孕药具管理。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提出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承担区计划生育协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推进健康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定全区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与行风建设科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纪检、统战、工会、妇联、共青团、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意识形态管理、网络舆情应对、新闻发布及宣传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履行对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风指导、监督责任。负责系统信访事项受理、督查、督办及考核工作。负责受理和处理人民群众提出的咨询服务、投诉、建议和求助。负责组织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责任制度,排查不稳定因素,对重大不稳定问题进行交办督办。
干部保健办公室
干部保健办公室为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职责是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包括区管干部健康档案的建立、全区公务员的体检及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工作)。负责全区特约医疗人员的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医疗管理及补充医疗保险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本区干部保健管理办法、干部保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区的无偿献血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保健处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