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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简介 内设科室
单位名称188金宝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

188金宝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规和规划,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就业创业规划和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完善全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施面向全区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覆盖全区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省级统筹意见,执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调控;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履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管理职责,受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人才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本区工作或定居政策。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和区级以下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全区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审核、工伤待遇支付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建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发布和政策业务咨询工作。

(十三)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执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面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不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负责人姓名赵莉
单位地址188金宝博 江东中路269号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电话025-8777820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科室名称科室职能
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生产、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印鉴管理、档案、宣传、接待等工作;负责局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以及有关督查件办理工作;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和协调工作;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核稿以及向区政府备案工作;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信用体系信息处理工作; 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精神文明、统战、退休干部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本局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等工作;完成其他交办和需要协助的事项。

事业单位管理科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的晋升、聘用、流动调配、考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承办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调研等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及各类补贴的审批;负责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息休假制度;承担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退、因公伤亡认定及有关待遇的政策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培训等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综合管理全区职称工作,承担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贯彻执行人才安居政策,负责人才认定审核工作。负责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人力资源管理科

拟订和贯彻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规划、调研、预测和统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编外人员的招录和调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博士后管理政策,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本区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国外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就业创业促进科

(行政审批科)

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就业创业规划和促进就业政策,承办区促进就业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指导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新南京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新增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培训和鉴定工作;定期向社会公众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拟订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负责对辖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实施劳动就业制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和竞赛;指导全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全区重大投资项目就业评估工作;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承办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企业特殊工时工作制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审批工作。

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科

(工伤认定科)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监督执行企业职工工时,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对企业工资和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执行企业薪酬调查制度;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政策;审核企业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推进本区劳动关系的三方协商机制,承担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实施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协调处置辖区内劳动关系重大事件;提供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处置政策指导服务,进行用人单位裁员方案备案;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负责处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伤案件调查认定工作;负责执行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提供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受理社会保险相关行政争议事务。

劳动保障监察科

监督检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研究拟定全区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察管理、执法检查;综合管理全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情况,受理劳动违法举报、投诉,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开展劳动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劳动监察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专、兼职监察员队伍建设;负责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

劳动人事调解仲裁管理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指导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调解和处理全区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区级企事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人事争议申诉案件的调解与裁决;调解和处理企业集体合同争议案件;根据区仲裁委员会授权,组织仲裁庭;负责仲裁员资格证书和执行业务证书的申报工作,加强劳动、人事仲裁员队伍建设;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及其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政策法规科
(区表彰奖励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规和规划,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承办市、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分解协调工作;负责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承接市权下放工作,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承办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宣传工作。承办国家和省、市部署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负责区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