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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科室职能 |
综合科 | 一、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系; 二、组织、承办、协调机关重要会议并督促检查决议事项的实施; 三、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文字、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接待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四、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后勤保障、人员车辆管理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六、组织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目标的考核工作; 七、负责局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园林绿化工作的经费管理,编制年度经费计划; 九、负责全区系统内城市维护经费的划拨和使用监督; 十、负责全区系统内城市管理有关资金的统筹管理; 十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装备更新计划的审核、落实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和政府采购计划的落实; 十三、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机关和系统党建、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任免奖惩、职称评聘和考核等工作; 十五、协调指导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 十六、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七、负责局系统政治理论学习、职工思想政治教育; 十八、负责局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 十九、负责新闻宣传和收集境内外媒体及网站关于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舆论情况; 二十、负责局机关和系统党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系; 二十一、负责组织、纪检监察联络、机构编制、人事、宣传工作; 二十二、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行业工作。 |
市容管理科 | 一、拟定城市容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管理标准和规范; 二、承担城市容貌景观及“门前三包”责任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工作; 三、负责城市人行道、建筑物外立面、公共场所、机动车辆、施工场地等城市容貌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各项市容创建活动。 五、承担卫生责任区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指导责任单位做好乱贴、乱涂和乱画的清理工作; 六、制定市容专项或综合整治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可以摆摊设点的地段和经营时间; 八、组织、指导、协调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市容保障; 九、负责全区扫雪工作方案计划的制定并牵头组织实施; 十、负责对各街道完成市容管理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
景观管理科 | 一、负责全区户外广告、门头店招、夜景亮化的前期设置规划、技术标准和容貌管理; 二、组织辖区内灯光亮化工程的方案设计、审查、报批及亮化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负责督促实施亮化建设单位对灯光亮化设施的维护管理; 四、承担户外广告、亮化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 五、参与和城市景观有关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会审; 六、负责建立健全灯光亮化文档资料。 |
环卫管理科 | 一、负责宣传贯彻环境卫生、国家卫生城市方面的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编制环卫作业和管养经费的计划; 三、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环境卫生清扫、作业质量; 四、参与城市建设开发和老城改造规划项目中有关环卫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划选址、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做好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养工作; 六、处理环境卫生方面的投诉; 七、负责生活垃圾处置费收缴及退还; 八、协调拆除环卫设施的报审; 九、协助做好区环保目标和检查工作; 十、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置工作; 十一、承担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城市绿化管理科 | 一、负责宣传国家、省、市有关绿化园林和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会同区相关部门拟定绿化园林和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年度计划的实施; 三、配合编制全区绿化园林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资金计划; 四、负责全区绿化园林和林业建设管理和考核指导工作; 五、负责砍伐、移植和大修剪城市树木及古树名木审批; 六、负责区立项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批、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制定区绿化园林养护标准并开展监管考核; 七、组织指导义务植树、造林营林工作; 八、负责全区绿化园林和林业资源保护管理; 九、指导和综合协调区属公园景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开展全区古树名木的普查和保护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区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附属绿地和生产绿地等社会绿化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绿化园林调查统计工作。 |
政策法规科 | 一、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二、负责协调指导区城管局行政审批工作; 三、监督检查城市管理法律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承办本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五、负责本系统的普法工作; 六、负责监督指导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七、受理违法建设类、执法类投诉举报的核查、督办等工作; 八、负责全区违法建筑治理工作; 九、部署全区性统一执法行动和组织专项执法行动; 十、负责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十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执法证的申领和管理工作。 |
综合治理协调科 | 一、承担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编制督查城市治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全区城市治理考核办法和奖惩方案,负责城市治理的监督考核,承办考核讲评和重难点工作督办; 四、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区城市治理公众联络工作; 五、负责拟定城市治理标准化建设工作规划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构建经济激励、组织评价、行政绩效“三位一体”的综合考评考核体系,通报全区城市治理考核督查情况; 七、编发全区城市治理简报。 |
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 一、负责智慧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的技术支撑和运行维护; 二、负责本系统综合统计工作; 三、依托“属地管理、集中考核、多级处置”城市管理信息平台,推进模块化、数字化、信息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 四、受理城市管理方面信访和举报投诉的协调分解工作; 五、负责“12345”工单和“12319”工单办理工作。 |
停车中心 | 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全区非机动车及支路街巷机动车停车秩序;负责全区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监管。 |